答:据《文汇报》2004年2月19日、《城市商报》2005年3月7日报道:已有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等国家在内的亚洲、欧洲、美洲、大洋州等26个国家承认自学考试成绩和学历证书。这些国家承认我国自学考试文凭包括两方面,一是学历互认,一是学分互认。这些国家的许多高等院校,允许持有我国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的学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也就是说,自学考试考生不仅可以凭自学考试证书申请国外高一级院校,而且当他们申请同级院校时,原来在国内所修的学分仍然得到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