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素质教育、招生就业、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管理队伍。负责辅导员管理、培训、考核、核算绩效工资工作。
(二)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负责对学生常规的评比工作。
(三)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事训练、征兵、学生毕业等工作。
(四)负责学生评优和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工作。
(六)指导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
(七)党支部负责学生党员发展、业余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八)招生工作。
(九)就业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