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领取毕业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班交费情况审核表(由财务处出具);
2、毕业班学籍卡(成绩、证书编号必须填写完整);
3、毕业班各门课程成绩记载表;
4、毕业班毕业生登记表(①前往继续教育学院加盖“准予毕业”章,②由院、系派专人携带“用印证明”前往校办加盖“学校公章”,③前往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并密封后加盖骑缝章,④毕业生登记表随毕业证书一并发放);
5、毕业班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特别提醒:
1、院、系在发放专升本班毕业证书时,必须向学生索取:①专科学历查询报告(查询方法: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生的最新联系方式。
若学生无法提交专科学历查询报告,必须提交专科学历证明材料:⑴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⑵专科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若学生既无法提交专科学历查询报告又无法提交专科学历证明材料,则须签署承诺书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须于2009年4月30日前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并报省教育厅。
2、凡申请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院、系须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学生的学位申请表、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并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
3、2009年4月30日前,院、系须将所有毕业生的成绩全部上网,以便学生查询。